[ 索 引 号 ] 11500240762659434B/2026-00012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南宾街道 [ 发文字号 ] 南宾街道发〔2026〕51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工作要求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6-17 [ 发布日期 ] 2026-07-0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工作要求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工作要求的通知

街道各内设科室、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部署安排,强化街道值班值守工作,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带班责任

(一)法定节假日和周末,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应有1人在工作所在辖区并24小时备勤,如遇视频调度,需在20分钟内到达街道办事处接受调度。

(二)带班主要负责同志在法定节假日、周末和防汛抗灾重点阶段,除参加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活动外,确需离开工作所在辖区的,须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请假报备。非带班主要负责同志离开县城区需向街道联系县领导报备,离石、离渝应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请假报备。

(三)在防汛抗灾等重点应急响应阶段,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根据防汛抗灾等级至少保证1人在岗指挥调度,并按应急响应相关规定执行。

二、压实值班主体责任

(一)值班小组组成: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应急值班领导、应急值班人员。

(二)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对街道值班工作负总责,对辖区应急事件处置、临时下派等工作任务“一包到底”;值班人员需24小时在岗履行值班职责;应急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应在石柱县城区备勤并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随时配合带班领导处置突发事件。接到调度后,需在1小时内赶赴街道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在防汛抗灾等重点应急响应阶段,值班领导、值班人员需24小时在指挥中心值守。

(四)值班期间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发生突发事件后,要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并在40分钟内完成书面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大事小报、急事缓报。

三、压实村(社区)属地责任

(一)各村(社区)要参照街道值班值守制度,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均需安排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一名在辖区带班,并按要求带领社区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在法定节假日和周末需离开石柱县城区的,须按程序向驻村领导请假并向街道党政办备案。离石、离渝的应按程序向党工委、办事处请假报备。

(二)在防汛抗灾等重点应急响应阶段,各村(社区)需全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并根据党工委、办事处指挥调度要求开展好辖区各类应急处突工作;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需离岗的,需向党工委书记请假,并向街道党政办备案。

(三)重点信息报送工作参照街道要求执行。

值班值守工作是保障政令畅通、应急处置高效运转的关键环节,必须从严从实、令行禁止。全体值班人员务必知责于心、担责于身,以铁的纪律确保值班值守万无一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对值班值守纪律开展集中督查,对违反纪律、造成重大事故的情况一律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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